李春光律师亲办案例
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
来源:李春光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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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黄某在公司的食堂做厨师多年,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状况每况愈下。在公司上班的这些年中公司一直没有给黄某办理社会保险,也从来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,就连平时周末都要上班。公司在去年年底突然通知黄某,和他解除劳动合同。黄某多次找到公司领导要求进行适当的补偿,但是公司一口回绝。无奈黄某找到了本律师,委托本律师办理此案。在充分收集证据以后,提起了劳动仲裁,在庭审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,庭审结束后公司主动联系了黄某,基本答应了黄某的要求,并且立即支付了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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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八一南街69号四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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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春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7*********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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